6/16/2014

音樂 2.0

記得在我小時候(就大概千禧年頭),我媽偶然還是會拿出她以前用錄音帶錄好的音樂,偶然放進錄音機播放。這裡頭的曲子都是些七八十年代英文情歌,像是Reality、True Colors 之類之類,都是在音樂店錄音,現在都已經倒閉。我記得當比我大一兩歲的表姐每次來我家玩的時候,我和我媽(還有表姐)總會拿出錄音機來放歌,然後跟著錄音帶唱,這便是一場個人演唱會。

說完歷史,也來說說現在:我現在還有保留這兩盒錄音帶,可是我從來沒拿來放過。實際上我家的錄音機早已被解體,現在或者在某些堆填區裡躺著。我實在沒測試過錄音帶有沒有因為發霉、或者是基於什麼原因而壞掉,因為這兩盒錄音帶早在幾年前已經成為了鍵盤的墊腳,這幾年來一次也沒放過——既然已經知道曲名,Youtube上也有影片和MV,又有MP3可以下載,又或者是Itunes買也一樣可以,為啥要放這種落後於時代的卡式錄音帶?

音樂世界就是這樣轉變。隨著科技進步,錄音帶漸漸成為少數沒有能力追上時代,或者是少數堅持使用錄音帶的阿公阿婆的選擇,或者是為了懷舊而懷舊,或者是為了收藏,但都不是主流。黑膠唱片、發燒碟依然有它獨有的市場,然而那也只是屬於少數對音質和音色有要求的音樂迷的選擇。甚至乎CD也越來越少了:記得一兩個月前無聊逛了一下中環的HMV,裡頭有Café、電影DVD、書、雜誌、CD、遊戲和耳機,近來這幾年HMV甚至乎開始入(過往你從來不會見到他們入的)K-Pop 專輯,而將他們最主要經營的歐美音樂專櫃越縮越窄。歐美音樂市場越來越窄,以致到有好幾次去黃埔的HMV 閒逛,我差點以為自己入錯店鋪,去了旁邊的玩具反斗城。這讓我暗地裡問,其實是否HMV沒辦法買CD賺錢,故此只好做書和DVD和Café,買一大堆和音樂無關的東西,幫補收入?還是說香港其實已經無人買碟,無人聽歌?這些問題的答案,大概大家心裡有數。
不僅是我們聆聽音樂和購買音樂的方式、或者是音樂的載體轉變,就連音樂人和發行商賺錢的方式也漸漸改變;根據滾石的報告,2013年的唱片銷量王是Justin Timberlake的20/20 Experience,合共賣出兩百三十多萬張,然而 Justin Timberlake 卻不是賺錢最多的歌手——根據福布斯的報導,賺錢最多的,是上年一張唱片也沒出的Madonna,而其賺錢的原因,主要是因為她的MDMA 環球演唱會、還有旗下的香水和時裝品牌。同樣根據福布斯Billboard的報導,2012年銷量最佳的唱片是Adele街知巷聞的21,合共賣出四百多萬張,可是同年賺錢最多的是Dr. Dre——而Dr.Dre 已經有十五年沒出過專輯。
憑著這些資料,我們不難得出一個這樣的結論:唱片銷量或許在舊時代和收入掛鉤,甚至乎成為衡量歌手水準的一種標準,以致到我們每當提及某個歌手,少不免總要說他出版過幾多張金唱片,維持過什麼樣的輝煌唱片記錄。但是現在的歌手就算沒出過一張唱片,或者是唱片銷量未如昔日的天王巨星級,他們還是能憑藉其他渠道賺進飽滿的鈔票——例如說環球巡迴演出、附屬商品、贊助、產品代言、又或者是經營自己的品牌。公關、營銷、包裝,甚至乎文化經營,本來只是副產品,這些商機卻漸漸成為主要收入來源。像是Lady Gaga就常與同志平權/LGBT、又或者是各種奇裝異服掛鉤;想到 Dr.Dre,一般人也大概不會想到他曾經出過經典如The Chronic 的 Hip Hop大碟、甚至乎不會知道原來Dr.Dre (曾經)是一個歌手,而只會想到近年來不斷賣廣告的 Beats By Dre,或者想到他是提攜 Eminem 出道的恩人。同樣地,想到Skrillex、Avicii等等電音大人物,你就會想到EDM和夜場,大概也不會知道原來Skrillex 在開始做 Dubstep 之前是做Emo/Punk Band——這就和聊搖滾想到Nirvana、聊到Kurt Corbin 自殺,甚至乎牽扯到搖滾文化和背後所謂的生活態度等等等等等等,正常得很——只是現在這些背後蘊藏的文化,大多被用作成為市場營銷又或者是發展商機而一部分,而不如當初搖滾文化一樣,看似那麼純粹。
而就連做音樂的方式,那些人也變了。科技發達得幾乎誰也可以變成下一個天王巨星,沒有語言、地域、時間、空間限制。18歲便成名的 Madeon 早前已經在替Lady Gaga開場、甚至乎替Lady Gaga製作新碟;在他因而為成名的影片/Mix Pop Culture,我們可以看見他的設備有多麼的簡單——一塊Launchpad、加上電腦接駁,還有一大堆從流行曲裡剪接得來的取樣,隨便上Amazon也買到手。假如你沒有購買設備的成本、也不懂得怎麼樣做音樂,你還可以購買FruityLoops/Logic Pro,然後到Youtube看樂理教學,或者找谷歌博士求教。想要有人聲唱歌,還可以多買一份Vocaloid軟件,或者是去黃金電腦商場買一支港幣三十元的麥克風。而如果你非法下載以上所講的這些軟件,成為一個沒有良心不尊重版權的網絡公民,這當中製作音樂的成本或許比你吃一頓麥當勞還要便宜。製作音樂的入場費從來沒那麼低廉過,不限國界,恍如是新一代的金礦,充滿機會、可能性和希望;然而,如此大量的音樂,意味著我們獲得音樂的途徑比以往要多,篩選的標準也會比以往嚴格。

可是無論音樂製作方式怎麼樣改變,類型如何增加(現在甚至乎還多了一款叫做DTM Desktop Music的類別),音樂是獨立是商業還是地下音樂,還是說音樂人生存和賺錢的方式如何改變,音樂的本質和樂迷應該要追求的東西,還是沒有變過,而舊有欣賞音樂的方式、途徑、還是不會消滅。卡式錄音帶、黑膠或許會被時代淘汰而不再是主流,但是他們依然會存在,給有心人繼續享用。世界還是會有一群想要多考慮音樂質量,而不想行銷,以做好音樂為己任的音樂人,而眼光清澈的樂迷會依舊支持這群人。也許未來,我們對音樂的解讀,也會隨社會價值觀改變而轉換。可是我們對音樂的追求還是沒改變過。將那張你藏在櫃桶裡的最愛唱片拿來放一下,為自己泡杯紅茶,閉上眼睛享受好音樂吧——這就是你繼續聽音樂的理由了。

2 則留言:

  1. 對於歌手來說,現場表演從來都是主要收入來源呢!這對一些地下樂隊來說更是如此。

    至於媒體的轉變,個人認為數碼化是好事,因為這讓更多人有機會接觸不同的音樂。以前聽音樂要到CD店找CD,現在有更多其它的平台了。

    記得以前團長覺得要聽音樂是比較麻煩的,因為即使有播放器,在家裡有人的時候還是很難聽動畫歌,現在全部歌都在iPhone,聽音樂的時間反而上升了。當然個人現在仍有買CD,可是多是買完送入iTunes,然後之後都直接聽數碼的版本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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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爬文的途中跌跌撞撞來到了這裡
    不論是現今音樂行業的發展,還是一些有趣的有意義的single/album, 都有興趣多讀讀,有機會請你繼續寫寫吧
    作為半個音樂發燒友,我依然喜歡購買實體cd/sacd, 近幾年的數碼化催勢, 感覺有一點點不實在。
    而且網上非法或合法的音樂資源實在是隨手可得,變得沒那麼珍惜隨便聽兩聽就算的感覺。
    不管怎麼樣,希望社會會有更多人關注這方面的事吧。加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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