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/20/2013

「涉嫌賣不雅物品」懶人包

咩事?
如果你是動漫人,你應該在大概幾個月前,聽過RG、CW被淫褻及不雅物品審栽署「檢查」的新聞。如果你還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,你應該要看看下面這個Facebook Post和這條Yahoo的新聞。

簡而言之,警方接到線報,指某個商場(其實就是信和)內有人售賣不雅物品,因此調查。毫不意外的是,商場內涉嫌有兩三間的動漫精品/書刊專門店發行俗稱三級的不雅物品,因此撿走書刊,交往淫審署調查。這幾間精品及書刊專門店被短暫查封,及後各自已經發聲明,提及相關事情。

這篇文是寫給想知道發生咩事,但是不貼近動漫圈的人,俗稱懶人包。

之後呢?明明無野,點解警察會掃場?
正常程序是交由淫審處裡面一個由市民組成、由淫審處審裁員等人綜合決定、裁決,如果真的是有人發行淫褻物品(三級),則會出告票,但是如果是IIB級(不雅)的話就出信通知裁決,通知書刊發行時要按照程序,將書刊裝進封套、載有不少於封面20%範圍/面積的警告字句。

至於為什麼警察會辦事,根據不少消息,其實警察一路都知道信和內有這類東西,就只是警察這次接到線報/投訴,在無可奈何之下只能動手。上次CW掃場其實件事都是一樣,因為有人投訴場內有人販賣三級刊物,才會有警察和淫審處的人到場。至於那些是什麼人嘛……小弟沒有真憑實據,不會說是明〇社的。

點解會有人噪?
整件事情最多人噪的原因,不外乎香港人最常有的那句話:「點解旁邊的AV舖頭無人掃,龍虎豹沒人掃,但是同人誌和動畫就被人掃?」——魚蛋論啊,魚蛋論,不過不是不可以理解的,反正我也講過類似的說話。

撇除陰謀論(eg. 組織、商業利益……etc),標準答案,其實是在於淫審署一般裁定二級和三級的標準。無論是十隻老虎還是龍虎豹之類,他們在出版前一個月就送檢,先證明二級書刊(也就是我們以為的三級),需要入封套、警告條文,而且背後也應該有律師/法律諮詢,提及書刊該如何拿捏尺度。至於AV,則因為就算是露J露波,但是片中人全部打晒厚格仔,理論上應該是無事;不過日本的同人誌打格仔其實不太嚴謹,偶然可能是打下黑線,也可能是薄格,總而言之就飄拂不定。

如果你覺得奇怪,認為「點解打晒格仔的AV都可以出到街都叫做是咸片」,事實上至於三級與二級之間的標準是異常的曖昧,普遍覺得打格仔打到見不到條J的就叫做二級、露的就是三級,但是這個標準有不少例外。

而且,雖然淫審處有相關的條文寫明「淫褻」和「不雅」到底等於D咩,但是這個定義看了等於沒看過:「「淫褻」及「不雅」包括「暴力、腐化及可厭」。」,咁樣到底咩野先是腐化?689算唔算係腐化的代表?689夠可厭了吧?所以到底呢個定義講咩?對比起上面的問題,政府在淫褻和不雅之間的空白,才是最大爭議性。

有無得走盞啊?
幾個可能性:

1. 根據淫審署《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》第三百九十章第28條,「如得到審裁處同意該項發布或展示是、擬為公益而作的,理由是發布該物品或展示該事物有利於科學、文學、藝術、學術或大眾關注的其他事項,即可作為該控罪的免責辯護。」。簡單D講就是學術撚。

2. 同樣地,根據淫審署《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》第三百九十章第3條,本條例對影片等不適用,雖然宜家已經無咩電影院播本地鹹濕電影,也解釋道點解AV無事。

3. 不發布。除非所持有物品是兒童色情物品,否則持有第三類物品、不作發布是不犯法的。在這條例裡,只要你「管有一項物品數量在2份以上」,就會「令人合理地懷疑他擬發布該物品」。GG~

4.上訴,你可以上訴到終審法院。

問題、造成的影響、結語
先不要提各位最關心的AV(因為是影片,所以應該可以暫時不提),日本近來這幾年的同人誌文化(如果你不知道什麼是同人,你可以先理解成是門外漢非商業創作場,雖然好多都不是門外漢),大多都是以十八禁同人漫畫(俗稱本子)為主。直接受到日本同人影響的香港同人、台灣同人等等,本來也是以這類同人本為主;正正是因為淫審署和明〇社在大約半年前投下的這顆震撼彈,使得同人界絕大多數的人——無論是觀眾還是創作者,都不知道同人界以後除了畫正常向和文字創作以外,還有什麼希望,更不知道要怎麼樣發布十八禁——事實上,事件也造成了台灣和日本的同人作者不再來香港,例如說台灣的Rei’s Room就在上屆得知事件之後,在網誌宣布自己不再去香港擺攤。

更甚者,在於這顆震撼彈,與近年修訂版權條例的爭議剛好可以湊在一起,使得如今風聲鶴淚。畫十八禁的權益沒掉,政府下一步會不會選擇拿走繪畫比較敏感的腐題材/BL、或者會搞Cosplayer和衣著、或者是其他作品/創作的權利?更甚者,又會不會真的讓版權修訂條例成真,禁止二創和同人創作,結果同人只剩下原創?縱使大家都對警察、淫審署有戒心,想反客為主,但是事實就是,現時香港的法例不容許畫日本標準的十八禁同人,動漫處於被動,而政府處於主動。

最後也不得不提有關於日本那邊的十八禁條款。根據筆者昨天讀過,出自I’m和Oneday手筆的文章,日本對於不雅及淫褻物品條文,不比香港的要寬鬆。另一方面,也缺乏官方承認的監管機構,可以說日本對於色情遊戲、同人誌這方面是「隻眼開隻眼閉」。問題是,日本因著經濟利益、再加上無人舉報,一直以來都無很大型的掃蕩色情遊戲/同人誌活動,直至最近因為東京奧運,需要整頓市容,才提出要肅清秋葉原。縱使我們不知道日本會怎麼樣肅清秋葉原,但是,反過來問,其實香港的同人用台灣、日本來做比較,是否真的適當、是否合理,又會不會只是在釋法上的問題?聯同上面的解決問題,這個大概也是日後在爭取權益之際,動漫迷、社會需要考慮的事情吧。

Reference、延伸閱讀:
I'm 及One Day 撰文,關於宇宙船被查封一事

《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》

4 則留言:

  1. R18的ACG商品會被打擊其實算合理,工口GAME共也好像是禁止進口香港的。
    如果說到打擊未受管制的禁色情物品,更是無可口非。
    今次不合法理,的確是ACG行業的一方。
    不過,事實上大家上上下下一直也「隻眼開隻眼閉」,只是現在有「有心組織」出手舉報,使政府的淫審署要派人落手。
    說實在,單憑這點,我們不能馬上斷定有「有心組織」和淫審署要打擊創作自由,打擊ACG行業。
    不過,我也不是說一定沒有這個可能,只是大家應該先控制好大家的理智,保持御宅族的健康形象。
    等到對方真的有實際行動要危害我們的理想鄉時,我們也不用手軟,用道理和物理來反擊。
    最後,御宅族文化和ACG文化香港單方面一直受人的誤解,被標籤成低卻、色情、邊緣、墜落,我們香港區內的御宅族是否應該作出作面行動,大家同心合力,向社會證明我們的愛,向存有誤解的人說明我們的真相,以此保護我們所愛的二次元世界。
    而且,
    一件有重要的事情,
    就算明〇社以神之名行事,
    但是,
    站我身後的,是「長門大萌神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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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回覆
    1. 動漫在香港不算是大產業,缺乏後盾,容易成為道德西為自己立威的犧牲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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